大宜宾-四川练团子

标题: 宜宾务工男网上求合租,三个月内,诱骗强奸2名女租客,背后原因竟是… [打印本页]

作者: Luck    时间: 2016-11-22 18:10
标题: 宜宾务工男网上求合租,三个月内,诱骗强奸2名女租客,背后原因竟是…
因与女友分手导致心情不佳和对女性的渴望,在翠屏区务工的云南省绥江县男子薛某某预谋通过在网上发布合租房信息的方式,诱骗年轻女性上门再寻机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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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图片)


2015年3月,薛某某在“58同城”网站上发布了一条合租房信息,限15-23岁的女性。同年3月29日12点28分,黄某通过该合租信息上的电话与薛某某取得联系并要求看房。当日下午17时17分许,薛某某以带黄某看房为由,将黄某带至翠屏区南岸某小区房内,采取暴力手段欲强行与黄某发生性关系,其间,因黄某竭力反抗并伺机逃出房间进行呼救,薛某某未能得逞并逃离现场。黄某于案发当日到公安机关报案。

2015年6月19日,薛某某通过同样的方式与陶某某取得联系,并以看房为由将陶某某带至翠屏区南岸某小区16幢16楼楼顶的楼梯间,采取持刀和语言威胁的方式,强行与陶某某发生了性关系。事后不久,薛某某又将陶某某强行带至该小区17幢16楼楼顶的楼梯间,采取同样的方式再次强行与陶某某发生了性关系。陶某某随后报警,公安机关立案后,于当日依法提取了DNA检材。

案发后,民警经侦查发现薛某某有作案嫌疑,后于2015年10月9日上午10时许,在宜宾市翠屏区某茶楼将其抓获归案,并依法提取薛某某血液进行检验。归案后,薛某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作案事实。

判决:
被告人薛某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法官说法:
被告人薛某某违背妇女意志,采用暴力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
被告人薛某某在实施第一起犯罪中,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是犯罪未遂,依法对该次犯罪比照既遂犯予以从轻处罚。
被告人薛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基本罪行,且在庭审中自愿认罪、悔罪,依法予以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广大市民尤其是女性市民应增强防范违法犯罪的意识,对网络、微博、微信等发布的合租房、招聘、销售物品等信息要谨慎对待、辨别真伪,切忌不能一人盲目前往,以防上当受骗或将自身置于危险当中。

(来源:宜宾日报 本案由翠屏区人民法院提供)


作者: 无敌破坏王    时间: 2016-11-22 18:32
这哥们厉害呀。。。。。
作者: 飞雪    时间: 2016-11-22 18:54
畜生!!
作者: 贝尼马列斯    时间: 2016-11-22 19:20
我艹,这哥们牛逼!你还不如花200块钱找个小姐
作者: 遥远的心    时间: 2016-11-22 19:37
这下送进去准备好菊花
作者: 待我长发及腰    时间: 2016-11-22 20:00
额!那还是和女的合租好些
作者: 这个名字超好记    时间: 2016-11-22 20:30
才判七年?
作者: 天涯从此寂寞    时间: 2016-11-22 20:47
可恨,希望严惩!
作者: 心若向阳1204    时间: 2016-11-22 20:48
出来以后,估计也是菊花残~听说监狱里最瞧不起的强奸犯,贱人,自作孽
作者: 小可爱与小领带    时间: 2016-11-22 20:49
七年之痒么?
作者: 波浪湾造型    时间: 2016-11-22 20:50
找个小姐嘛……Hp又求不是处!
作者: ┾──┄Ta    时间: 2016-11-22 20:51
哈哈   强奸犯………战友些有耍头了
作者: 情人    时间: 2016-11-22 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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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此生只等你    时间: 2016-11-22 21:00
判这狗日的七年,太少了,应该再加十年。十七年。
作者: 『四叶草』    时间: 2016-11-22 21:09
要是他家里的妈妈~姐姐~妹妹遇到这样的事,不知道他会咋想?
作者: 星星1    时间: 2016-11-22 21:26
为什么第一次报警不抓?未遂也犯法啊
作者: 度娘    时间: 2016-11-22 21:29
宜宾的事呀。
作者: 看,灰机    时间: 2016-11-22 21:30
来人拖出去煽了。
作者: 穷开心168    时间: 2016-11-22 21:32
无敌了多判几年!
作者: 欧阳    时间: 2016-11-22 21:32
厉害了,我的哥,这回被逮了吧!
作者: 十二夜    时间: 2016-11-22 21:35
畜生不要脸
作者: kes    时间: 2016-11-22 21:35
??????????????
作者: 刘小蓉    时间: 2016-11-22 21:39
我觉得对于强奸犯这种变态人不该罚他座牢也不该罚他款。就该一刀掩了让他一辈子干着急才减恨
作者: 不期而遇的温暖    时间: 2016-11-22 21:41
那两个女生这辈子都活在阴影里了 这种人死一百次都不嫌多
作者: 龍的傳人    时间: 2016-11-22 21:41
就该给喃gr的1个无期
作者: 龍的傳人    时间: 2016-11-22 21:43
刘小蓉 发表于 2016-11-22 21:39
我觉得对于强奸犯这种变态人不该罚他座牢也不该罚他款。就该一刀掩了让他一辈子干着急才减恨 ...

哈哈哈就是,给喃龟儿1剪刀
作者: 刘小蓉    时间: 2016-11-22 21:46
[s:12][s:12]
作者: 小马    时间: 2016-11-22 21:53
星星1 发表于 2016-11-22 21:26
为什么第一次报警不抓?未遂也犯法啊

第一次不够判刑
作者: 司机麻烦下一站    时间: 2016-11-22 22:04
。。。。。。。。。。。。
作者: 待我长发及腰    时间: 2016-11-22 22:05
太轻了,多判几年
作者: 猩球人    时间: 2016-11-22 22:14
。。。。。
作者: 专业室内外装修    时间: 2016-11-22 22:14
心里变态
作者: 心哥哥!!    时间: 2016-11-22 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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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虱子    时间: 2016-11-22 22:31
都15年的事儿  应该早点报出来
作者: 惠児^ω^    时间: 2016-11-22 22:32
那两个女生这辈子都被那个畜牲给毁了,恐怕一辈子都会有影印吧,这种人渣怎么才判七年哦,最少应该判他十五年以上吧,是不是她家里有钱拿了很多的钱跟法官哦,你要想那两个女生这辈子都会有影印了,是一个多大的伤害哦!
作者: 小小七    时间: 2016-11-22 22:37
这会他进去吃的麻花害
作者: 得一    时间: 2016-11-22 22:38
咯噢你不???
作者: 开心快乐    时间: 2016-11-22 22:43
进去之后会有很多捡肥皂的机会{:4_274:}
作者: 不易丶    时间: 2016-11-22 22:55
牛的很。。。硬是。。
作者: 过往    时间: 2016-11-22 23:15
变态,阉了最好
作者: 浪漫杀手    时间: 2016-11-22 23:15
进了监狱他才体会得到皂滑弄人的含义{:4_306:}
作者: 小胖子吖    时间: 2016-11-22 23:27
不要脸!!!!
作者: 小胖子吖    时间: 2016-11-22 23:28
我们小区也有人强奸未遂,女的还是孕妇{:4_301:}{:4_301:}
作者: MM(mm)    时间: 2016-11-22 23:46
不忍直视。。
作者: 失落家    时间: 2016-11-23 00:01
我曾与一女的合租过,美女对我之放心。不信,要是她能看到这评论一定会出面证实。
作者: 时间如光    时间: 2016-11-23 00:06
才七年,我的个去
作者: 得一    时间: 2016-11-23 00:10
!!!!!!!
作者: 阿莲    时间: 2016-11-23 00:25
畜牲都不如,
作者: 旭^_^琦    时间: 2016-11-23 00:32
精神上已经出现问题了
作者: 回家真好    时间: 2016-11-23 01:16
变态,现在还用得着这样吗
作者: 消失的狼    时间: 2016-11-23 01:35
两炮着七年这下爽了
作者: 爱是漫长的等待    时间: 2016-11-23 02:15
人才啊!!!!!!
作者: 往事如風    时间: 2016-11-23 04:00
严惩不贷!
作者: 小闵    时间: 2016-11-23 04:18
厉害了、wdg、、、
作者: A_Kuei    时间: 2016-11-23 05:28
一个强奸罪,判了七年,给受害者带来的伤害远远不止一个七年,悲哀
作者: 如果有来生    时间: 2016-11-23 05:58
这警察也太给力了点吧,如果第一次抓到就重罚后面那个女孩就不会遭殃了。还有哈在本市抓个人都要拖两三个月真他妈办事“神速”!当今的坏人多数都是被警察放纵出来的!
作者: 香烟的味道    时间: 2016-11-23 06:45
我也想说,人才啊,要是他家人出门,你们说是撒感觉
作者: 官光富    时间: 2016-11-23 06:49
{:4_262:}{:4_262:}{:4_262:}{:4_262:}{:4_262:}{:4_262:}{:4_262:}
作者: 香烟的味道    时间: 2016-11-23 06:50
如果有来生 发表于 2016-11-23 05:58
这警察也太给力了点吧,如果第一次抓到就重罚后面那个女孩就不会遭殃了。还有哈在本市抓个人都要拖两三个月 ...

比如说那些小偷,都是给他们挂起勾的,今天你被逮了,好交钱放人,下次又被逮了,又交钱,又放人,如此循环
作者: 丫丫妈妈    时间: 2016-11-23 06:55
变态变态
作者: Tang丹    时间: 2016-11-23 07:10
才七年……
作者: 1588318205    时间: 2016-11-23 07:16
格老子活该!
作者: 特别贪吃的胖子    时间: 2016-11-23 07:57
应该增加一个阉刑
作者: zzy2014082    时间: 2016-11-23 08:10
我就是来看看
作者: 絕無儘侑    时间: 2016-11-23 08:22
?别?,起了打??肠
作者: 浅笑迷人    时间: 2016-11-23 08:39
现在的人自我保护意识太差了。
作者: 善上若水    时间: 2016-11-23 08:47
安逸了撒,国家照顾了。
作者: 。。。。。。    时间: 2016-11-23 09:20
。。。。。。。
作者: Dr.Li    时间: 2016-11-23 09:32
那么流弊
作者: 喜得好    时间: 2016-11-23 09:44
这年头还有强奸{:4_256:}{:4_256:}{:4_256:}{:4_256:}
作者: 阿彬哥    时间: 2016-11-23 09:47
他们说,强奸犯进去待遇好
作者: 心海    时间: 2016-11-23 09:52
这人太坏了,女孩儿单独一人千万会见陌生人
作者: 心海    时间: 2016-11-23 09:54
女孩儿一个人千万别单独会见陌生人
作者: 豌豆儿    时间: 2016-11-23 09:56
认罪就减刑啊!谁去了不认罪啊
作者: 血战到底    时间: 2016-11-23 10:05
强奸犯,牛掰,监狱里的兄弟们会让他后悔的,谁家没有姐妹,监狱里的兄弟最瞧不起的就是强奸犯了,去吧,保证365天,天天唱菊花残,满地伤,
作者: 苗苗~    时间: 2016-11-23 10:07
。。,,。,,。
作者: 差不多_    时间: 2016-11-23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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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ヽ勞資萬歲    时间: 2016-11-23 11:03
防范之心不可无
作者: 你说、我信    时间: 2016-11-23 11:14
这哥们儿真傻、撩合租妹子的正确步骤是
1、找一个夜里假装打电话,电话内容大约是要跟异地恋的女人分手,做暴怒痛苦状,声音要大,要让她听到。

2、过后几天装作若无其事,展现男人的刚毅。

3、找一天夜里,喝点酒回去(别真喝醉了)然后在客厅装醉,弄出点动静让她知道,最好能骗她出来扶下你,考验你演技的时候到了,扮演好一个痴情失恋男人的角色!

4、用清醒的思维演绎酒醉后故作清醒的表现,含糊不清又颇有礼貌的请她为你倒杯水。

5、甭客气,接水的时候把杯子直接掉地上去。

6、等她先蹲下或者弯腰去捡杯子的时候,抢着去捡,这个时候尝试去做部分身体接触,借此机会试探对方反应,以备下次行动方案。

7、这一夜到此结束。

8、第二天早点醒,注意隔壁动静,在她出房间的时候也出去,这个时候的你只能穿一条裤衩。在确认她已经看到你之后赶紧尴尬而略带歉意的回屋。

8、找个机会请她吃饭,表示愧疚与感谢。
最后嘛、你懂的,这是个收获的季节[s:7]
作者: kes    时间: 2016-11-23 11:21
????????????
作者: 紅孩兒    时间: 2016-11-23 11:35
一次强奸未遂,当事人就报了案,第二次离第一次三个月,都没抓到他啊?还让他以相同的手法犯罪,第二次这个陶某某居然还着了两回,厉害了wdg,我们的警察叔叔真有本事……
作者: 紅孩兒    时间: 2016-11-23 11:38
Luoqin 发表于 2016-11-22 23:28
我们小区也有人强奸未遂,女的还是孕妇{:4_301:}{:4_301:}

孕妇老公有没有把男的打死
作者: 一笑奈何    时间: 2016-11-23 11:55
这下自作自受了
作者: 小胖子吖    时间: 2016-11-23 12:39
紅孩兒 发表于 2016-11-23 11:38
孕妇老公有没有把男的打死

没有,当时她老公不在家,后来报了警回来就没有打
作者: 大魔王    时间: 2016-11-23 12:43
女孩子们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啊
作者: 少说多做不扯拐    时间: 2016-11-23 14:46
阿痴 发表于 2016-11-22 20:49
七年之痒么?

骚痒难耐{:4_330:}
作者: 张俊    时间: 2016-11-23 15:01
我去,好牛掰,打死
作者: 爱生活爱宜宾    时间: 2016-11-23 15:40
最恨的就是强奸犯
作者: 万万.    时间: 2016-11-23 15:44
情人 发表于 2016-11-22 20:55
好耍不嘛,妈的脚

????????????
作者: 、、    时间: 2016-11-23 15:53
是不是傻啊……
作者: 情人    时间: 2016-11-23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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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XSL    时间: 2016-11-23 16:30
└(^o^)┘
作者: 一个温暖的家    时间: 2016-11-23 19:08
…………
作者: 幸运星    时间: 2016-11-23 19:32
怎么不曝光照片呢?这种人就该拉出来曝光,让更多的人认得,免得以后死性不改伤害更多姐妹!{:4_296:}
作者: 勇勇勇    时间: 2016-11-23 19:34
朝天椒 发表于 2016-11-23 11:14
这哥们儿真傻、撩合租妹子的正确步骤是
1、找一个夜里假装打电话,电话内容大约是要跟异地恋的女人分手,做 ...

这思维 没谁了

作者: 杨扬    时间: 2016-11-23 20:44
性格扭曲的人
作者: 小狐狸    时间: 2016-11-23 21:00
历害了我的哥,这七年好样的
作者: 司机麻烦下一站    时间: 2016-11-23 23:22
x。。。。。。。。。。。。。
作者: 云河    时间: 2016-11-24 00:08
这是人干的事么?
作者: A微笑    时间: 2016-11-24 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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