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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惊魂未定!行驶汽车直接被砸穿,宜宾224再次上演高空抛物... [打印本页]

作者: 石头记    时间: 2017-1-19 09:39
标题: 惊魂未定!行驶汽车直接被砸穿,宜宾224再次上演高空抛物...
据网友@呼呼呼信息:近段时间,宜宾连续发生多起高空抛物案件,更有一起亡人案件,引发众人关注。2017年1月17日17时10分许,柏溪镇二二四拉菲再次发生高空抛物案件,导致一行驶车辆尾部严重损坏,驾驶员受到惊吓。

高空抛物不仅是人品道德低下的体现,更是违法犯罪行为;希望此案当事人能够勇于承担责任;也提醒广大零距离网友谨防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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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溪224被砸坏的小车



高空抛物的法律责任

按照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1、如果抛物行为致人死亡,则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并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如果抛物行为致人损伤,则依法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3、《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4、具体的赔偿项目和金额的计算标准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里面有详细的介绍。
来源:宜宾零距离

作者: 风一样人    时间: 2017-1-19 10:40
说得好,普法栏目
作者: 静极思动    时间: 2017-1-19 10:53
后续报道了?
作者: 陈浩的人生    时间: 2017-1-19 13:01
还是农村好
作者: 酷爽夏日    时间: 2017-1-19 13:54
看好小孩,楼上扔东西真的可怕
作者: 程程、    时间: 2017-1-19 16:46
没素质的
作者: 无敌破坏王    时间: 2017-1-19 17:21
告他。。。。。
作者: 专业室内外装修    时间: 2017-1-19 19:37
该管管了
作者: 披着狼皮的羊    时间: 2017-1-19 19:52
最近高空丢东西的还真多
作者: 俊材星驰    时间: 2017-1-20 20:46
看好孩子,不要后悔自己没看好导致的后果
作者: 无花果果无花    时间: 2017-1-20 21:2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何小猪    时间: 2017-1-21 00:03
丢的是啥子啊,儿童车啊?感觉丢下来的东西不小喔
作者: 。。。。。。    时间: 2017-1-21 00:13
。。。。。。
作者: 春红锐雨    时间: 2017-1-21 00:23
上街尽量靠里走
作者: 往事如風    时间: 2017-1-21 00:32
杀人的节奏吧!
作者: foreve    时间: 2017-1-21 03:27
网事如风 发表于 2017-1-21 00:32
杀人的节奏吧!

就是!!!!!!!!
作者: 一切都好    时间: 2017-1-21 14:06
没得素质的
作者: dybwx123    时间: 2017-1-21 14:11
事件太恶劣了,有点素质好吗?
作者: 过往    时间: 2017-1-21 19:10
这种人太可恶了,素质啊
作者: 大魔王    时间: 2017-1-21 19:16
太没的素质了
作者: 天涯从此寂寞    时间: 2017-1-22 00:03
有些事情估计是娃儿不懂事干的。有些事估计是那些心里变态的干的。
作者: 消失    时间: 2017-1-22 00:27
好吓人……
作者: 对头的    时间: 2017-1-22 08:21
害人害己
作者: 只有我知!    时间: 2017-1-22 08:32
。。。。。。
作者: 官光富    时间: 2017-1-22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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