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
建筑物不能侵占已规划的公共设施或绿化用地。这些用地通常用于广场、公园等公共设施,或者公共绿化用途。
违章建筑包括:占用国有土地、集体土地、过道、马路边、公共绿地内、过道、人行道等的建筑物;在拆迁征收范围确定后实施的建筑物;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批准范围、内容施工的建筑物;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或伪造相关材料骗取许可证建成的建筑物。
这个地方原本是人行道、过道、中间是公共绿化。动工就拆成这样。(违建)
旁边全是30层楼高的住房,这整体基建受影响,后果不堪设想。
占道许可证申请原因:长期漏水,提升改造。
这简单的一张“许可”,会不会感觉有太多不可揣测、不敢想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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