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省宜宾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魏常平(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经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眉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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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魏常平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魏常平,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
眉山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魏常平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承揽、经营承包、特殊车牌办理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或收受他人贿赂款,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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