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宜宾市人社局发布应用社会保障卡发放养老金有关事项通告,养老金发放有变化哦!
养老金通过社保卡发放 • 自通告日(10月8日)起,办理退休手续的参保人员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基本养老金。
• 对于已退休人员,2016年10月开始将基本养老金发放方式逐步切换到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 2016年底前基本完成切换。
• 已办理社会保障卡但未激活金融功能的参保人员应尽快到合作银行网点办理社会保障卡金融功能激活手续,其中工行、农行、中行、建行、邮储银行可分别在其国内任一网点激活,农信社(农商行)可在四川省内(除成都市以外)任一农信社(农商行)网点激活,宜宾市商业银行可在该行任一网点(目前宜宾市、内江市设有网点)激活,未办理社会保障卡的,应尽快到合作银行营业网点办理。
2017年宜宾城乡居民医保开缴 •宜宾市201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已于10月开始集中缴费, 缴费标准与2016年一致,分为两档。
一档每人每年120元 二档每人每年280元
• 缴费方式
农村居民:现金缴纳为主,以家庭为单位到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缴费。
城镇居民:原则上采取银行代收方式,户籍人员与2016年无变更的,城镇居民可直接到相关银行进行缴费。户籍人员与2016年如有变更的,仍然需要先到户籍所在地社区登记后,再到银行缴费。
• 便捷方式
通过工商银行手机APP缴费,咨询电话:0831—2330529
• 学生缴费
①市内户籍所有学生,由家长或者监护人到户籍所在地村、社区参保缴费。
②市外户籍的高校大中专学生由学校统一组织参保缴费。
• 新生儿缴费
2016年10月到12月出生的新生儿。父(母)参加了居民医保的,2016年不缴费;凡是参加2017年居民医保的,要到户籍所在地村、社区参保缴费。
特殊群体享受参保补助
①建档立卡的未脱贫人员参保,全部由政府按一档的标准给予补助,个人就不缴费了。
②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城乡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纳入民政重点优抚对象的城乡伤残军人、“三属”人员;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选择第一档标准缴费的由政府给予全额补助,个人不缴费,选择第二档缴费标准参保的,扣除第一档缴费标准补助后,不足部分由其个人承担。
如有疑问可以拨打宜宾人社热线:0831-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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