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高县罗场镇发生一起持刀伤人事件,两男子因争抢女友发生争执,一人受伤。
被害人张某与杨某系恋人关系,二人于2016年11月因矛盾分手,后杨某通过QQ结识犯罪嫌疑人李某并发展为恋人,期间张某多次联系杨某试图挽回。2016年12月9日张某、李某在高县文江镇要求杨某在二人之间作出选择,杨某担忧因此会引发二人冲突,便让李某先回家,考虑至次日再给予答复,李某走后,杨某即选择与张某恢复了恋人关系。
12月10日,李某多次电话催促杨某给予答复未果便心生怨恨,欲对张某实施报复。当日下午17时许,李某返回家中取下厨房菜刀别于腰间,来到张某住宅楼下,发现张某与杨某正在楼下,杨某上前与李某交谈被李某拉住,张某见状便冲上前去,李某抽出菜刀向张某上身连砍数刀,张某额、颈、面、肩胛、等部位被砍伤,二人随即发生扭打,后张某夺下李某手中菜刀将其按倒在地并呼救,杨某与应声赶来的张某父亲将二人拉开。
经宜宾市高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初步鉴定,张某因外伤致面部皮肤创口累计长度6.9cm评定为轻伤二级;因外伤致颈部皮肤创口单条长6.5cm评定为轻伤二级。
犯罪嫌疑人李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轻伤,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涉嫌故意伤害罪。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网络配图)
来源:宜宾维他命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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