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以为自己长得还算漂亮,追我的人也不在少数,经过千选万选之后,我选择了他。因为当初看着他人老实,戴着一副黑框眼镜,话不多显得非常的斯文。因为是朋友的朋友,在聚会吃饭的时候,他总是默默的给我们倒酒,照顾我们,慢慢的对他产生了好感,不久之后我们就公开了恋情,没想到这在一起就是三年之久。
我自己在兴文开了一小店,所以经济方面比他稍微宽裕些,他呢在一个事业单位上班,每月就那点死工资,后来就和朋友合伙做生意,但他哪有钱来投资啊。我看着就觉得应该帮他一把,就拿出了2万资助他,当时我说的是,你先拿去把生意先运行起来,等赚了钱再还我。
但由于他们自己平时有工作,加上没有做生意的经验,也管理不善,没到半年就关门了,投进去的几万元钱一分没有收回,这次对他打击很大,经常和我发脾气,后来实在是忍无可忍,我就提出分手,他也爽快的答应了。
分手过了不久,我就问他几时能把当初借的2万元还我,你们可能万万想不到他是怎么回答的,他说:那钱算我当初投资入股的,不算是借的,所以根本没打算要还,还说分手是我提的,怎么还有脸来问他要钱。
2万啊,那可是我省吃捡用省下来的,对我来说是很大一笔钱了,怎么有这么不要脸的男人,关键是当初借的时候没让他写借条,只是口头随意承诺了一下,没有直接证据。难道情侣分手后,借给对方的钱真就要不回了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