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长宁人经常说 远亲不如近邻 有时候邻居开口 让帮个忙什么的,一般都不会推辞 可是有种忙,可千万不能帮啊! 3楼女住户忘带钥匙 从4楼住户阳台进入家中时坠亡 然后,3名邻居被死者家属告上法庭! 事件回顾:今年6月21日上午,陕西商南县某小区,3楼304女住户尹某到家门口后,发现未带钥匙,便找了302室的杜某、楼上404室的简某及10号楼的樊某帮忙,并从樊某家找到两块旧窗帘布系成“安全绳”,想从404室的阳台翻入自己家中。 (网络配图) 杜某、简某、樊某称,他们进行了劝阻,但尹某仍将自己系好的窗帘布绑在腰间;当其从404室阳台边沿移开双脚时,两块窗帘布忽然松开,她当即坠楼不幸身亡。 (网络配图) 10月19日,事发后,坠亡女住户的丈夫、子女及父母将某三名邻居诉至法院,要求三个被告被告对他们的各项损失346668元承担30%的责任,即104000元。 (网络配图) 近日,商南县法院特意在事发社区进行审理此案,希望居民群众提高安全意识及法律意识,避免出现不安全事故。当天庭审未有结果,将择期宣判。
曾有同类案例 邻居无奈补偿10余万 事件回顾:2012年11月4日晚,江苏张家港市某小区301室的高某回家,没带钥匙,于是来到楼上401室邻居全某家,想翻窗回家。全某和家人认为此举危险并进行了提醒,但高某坚持要做。全某碍于情面,将高某带到一间卧室让其借道。不幸的是,高某翻窗时摔到一楼,当场身亡。
高某家属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全某赔偿40余万元。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全某同意补偿高某家属12万元。 这样的案例告诉我们什么?
好心帮忙是一种美德 但有些“忙”绝对不能帮! 比如翻窗这种! 请记住:帮助别人的目的是要让人化险为夷,而不应让人身临绝境。其实生活中忘带钥匙的事情还挺常发生的,不管自己还是他人,都绝对不能采取危险的攀爬,正确解决办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 首先,物业通常备有常驻社区的开锁匠的联系电话;
■ 打110求助,接线员会提供开锁匠电话(离你居住地最近的,并在警方登记备案的);
■ 如果连开锁匠都打不开你家的门,实在没办法了,还可以求助119(提醒:尽量不要占用救援资源)。
好了,回到本文的重要提醒上来—— 你自己不会做出这么危险的事,但邻居要从你家翻、劝阻了还不听怎么办? 要翻窗?不如直接跟他翻脸! 人命关天,这是对对方 也是对自己的保护! (来源:长宁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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