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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拼了!宜宾这群父母为了孩子竟做出这种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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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14 09:36:2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 IP未知
古有孟母三迁,今有择校而居
目的是为了孩子
为了给孩子更好的教育
宜宾的爸爸妈妈们也是蛮拼的
父母宜宾工作,孩子送到成都上学
于是,就有了“跑跑族”
每逢周末跑成都

坐车,时间不灵活
开车,过路费+油费≈600元
于是,他们自发组织了家长拼车群
不以盈利为目的在宜宾成都之间拼车

拼车族说:
@孩子在成都实验外国语学校上中学的陈女士:长期独自开车往返宜宾成都,不但费用高,人也会很疲倦,开车时拼上同学校的家长,或者去拼其他家长的车,是一个既互利互惠又节能减排的事情

@兴文县市民张先生:儿子在成都读书3年多了,几乎每个周末都要赶到成都去陪他,刚开始乘大巴车前往,从兴文到成都车站就需要五六个小时,稍有耽误还会错过末班车,后来加入了家长QQ群后,与同路的家长拼车,方便太多了

拼车方便了出行,但困扰来了
一旦拼车遭遇车祸
车主一方可能面临高额赔偿
拼车一方可能面临损失难以追讨
SO,拼车,双方都有风险

案例
案例一:10月5日,青藏线沱沱河至格尔木市5公里处,一渝籍车辆发生车祸,车上5人全部遇难,遇难者同样是拼车出行。

案例二:2014年1月徐先生拼车李某驾驶的车回家遭遇车祸,经鉴定,徐先生双侧肋骨骨折、脾切除、肺破裂、胰尾破裂,分别构成八级、十级伤残。为此,徐先生将李某、保险公司及相关方面告上法院,索赔78万余元;最终法院判决车主李某连带责任。


“跑跑族”家长们利用QQ群等拼车
双方是一种什么关系?
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规避风险 律师支招
四川翠屏律师事务所律师严义洁表示,QQ群拼车,如果车主没有收取拼车者的费用,车主和乘客就是好意施惠关系,当事人之间无意设定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在发生事故纠纷中,车主就可免于或者减少承担的责任;若拼车时,车主收取了费用,那么当事人双方就形成了事实上的“客运合同关系”,若在拼车过程中出现意外或者事故,拼车一方受到财物损失或者人身伤害,车主都要承担责任。

为了规避风险、明确权责、互惠互利,大家可以在符合我国法律法规的条件下拟定一份“拼车协议”,事前约定拼车双方的责任,对拼车过程中产生的风险和隐患达到事前控制的效果。

值得提醒的是,家长们利用QQ群进行拼车,一定要保存好相关的证据,如QQ聊天信息、通话记录与录音、是否支付费用等都将是发生纠纷后的举证关键。


拟定拼车协议规避风险
当然,购买商业保险
也是一种控制风险的好办法

互惠拼车 保险护航
@宜宾市保险协会秘书处秘书长陈伟:目前保险公司并没有针对拼车的险种,但有很多种类的汽车保险、交通意外险都适合拼车的市民投保。

@某保险公司宜宾业务经理刘容:可以考虑购买针对汽车的交通意外险,车主推荐购买定车不定人的交通意外保险,经常搭乘的家长则可以考虑购买定人不定车的交通意外保险。

如定车不定人的“驾车无忧”意外伤害险,5座车辆245元每年的保费,指定车辆每个座位有意外身故、伤残保额10万元,全车50万;意外伤害医疗1万元,全车5万和意外伤害住院津贴50元/天,每车限购10份。

不论选择何种方式出行,安全第一
为了孩子,也为了自己
驾车上路,请慢些!

来源:宜宾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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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14 12:04:1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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