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宜宾市地方立法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在宜宾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宜宾市制定出台的首部地方性法规即《宜宾市地方立法条例》,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后,于4月15日公布实施。迎来了法治宜宾建设历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时刻。
切合实际开展地方立法
2015年12月3日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宜宾成为全省首批获准行使地方立法权的设区市,搭上了行使地方立法权的“首班车”。
宜宾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邓前卫介绍,获准行使地方立法权以后,宜宾市人大常委会没有贸然跟进,而是毅然决定从夯实立法基础入手,做足准备后再启动实体立法。将制定出台地方立法程序法规作为宜宾的首个立法项目予以推进,拟通过《条例》定则明权、定规立矩,管好权、用好权,使宜宾的地方立法工作自始至终沿着规范化、科学化、民主化的轨道运行。
5年拟出台10部地方性法规
记者了解到,随着我市地方立法机构的建立健全、地方立法程序法规的制定出台。 2017年至2021年,我市拟制定出台10部地方性法规,按照每年起草两部、提前调研两部的进度予以推进。
【城乡建设与管理方面】
城乡建设与管理方面拟制定出台《宜宾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宜宾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宜宾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宜宾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车辆停放管理条例》4部法规。
【环境保护方面】
环境保护方面拟制定出台《宜宾市翠屏山保护管理条例》、《宜宾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宜宾市南广河流域保护条例》、《宜宾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条例》4部法规。
【历史文化保护方面】
历史文化保护方面拟制定出台《宜宾市李庄古镇保护条例》《宜宾市五粮液生产区保护条例》2部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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