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挖鼻屎罚100元记3分,你信吗?
今天,这张奇葩车辆违法信息截图在小编朋友圈里出现了N次,大家都表示:“还有这种操作?”
网上传播的这条处罚记录,是一张手机截图,车辆号牌被马赛克,但能看出是一辆川A的汽车。截图中一共显示了三条违法记录,其中第二条显示的违法行为是“机动车驾驶员开车挖鼻屎”,违法时间在2017年6月14日下午6点09分,地点在二环高架路内侧4km+428m处,对于该违法行为将被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
从违法信息显示的内容上看已经精确到了具体位置,看起来相当准确,难道开车挖鼻屎真的会被处罚?不过,不少网友对此信息的真实性提出了质疑,并调侃说:“除非是开车时两只手一起挖鼻孔,不然真不知道为啥要拍。”
随后,记者将该违法记录截图交给成都市交管局进行求证,“这一看就是假的,《道法》中并无此处罚。”民警解释,此截图破绽颇多。
不仅挖鼻屎是假的,截图中第一条显示“在限速60公里以上80公里/小时以下的道路超过规定时速10%未达20%,罚款150元,记3分。”
而根据《道法》规定,在限速为50公里以上80公里以下的道路,时速超过限定时速10%以上不到20%的,处100元罚款,记3分的罚款。
从处罚金额和违法记录上都跟标准的不一致。
依据《道法》规定,对机动车驾驶员行驶途中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可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并对机动车驾驶人记2分的处罚。
另外,记者在网上查阅到,类似“开车挖鼻屎”被处罚的假消息在以前屡有发生。早在2015年10月,宁波便出现了一则关于“开车挖鼻子,被罚100元记2分”的消息。当时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在官方微博“鄞州交警”发布辟谣帖,表示网传的图片是假的。
假的!假的!都是假的!
最后,交警部门也提醒广大网友: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共同抵制不实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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