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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剧!男子用石头追砸运钞车,竟然被开枪被击毙!【附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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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28 18:52:4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10月27日12时06分许,广东省东莞市乌沙环南路上一名男子用砖头追打运钞车,之后被押运员开枪射击,男子倒地身亡。当地警方派出刑侦人员到场处理,事件起因及经过还在进一步调查中。现场有目击者称,该男子的电动车疑遭运钞车剐蹭,男子追运钞车评理,但这一说法未得到警方证实。

▼视频回顾事件发生经过

现场:男子追砸运钞车遭枪击

昨日中午12时许,东莞市长安镇乌沙环南路一名男子死在一辆运钞车旁。死者身着红色短袖,地上大片血迹。附近多位目击者称,该男子用砖头追打运钞车,追了几百米后被押运员开枪打死。


▲男子死于运钞车旁

有目击者提供现场视频,在中午11点40分左右,一辆白色运钞车行至乌沙环南路宝升厂公交车附近时,穿红色上衣的男子左右手各持一块砖头向运钞车的右前窗上砸,运钞车缓慢向前行进。

男子追了几百米后,运钞车停了下来,男子继续拿砖头猛击运钞车的车窗,车窗玻璃已经出现了破损。而视频并没有拍下押运员开枪射击的过程。


▲被砸的押运车

乌沙环南路多家商铺,证实男子追打运钞车被枪击一事,但男子为何要追打运钞车他们并不知情。现场有人称,该男子的电动车疑遭运钞车剐蹭,男子追运钞车评理,结果导致悲剧发生,但该说法未得到警方证实。

警方:车内押运员多次劝阻无效

事发后,警方已封锁了现场,并对现场进行处理,直到下午5时左右,男子的尸体才被运走。昨日下午,东莞市长安镇政府通报此事,通报称:
10月27日12时06分许,110接报警称:在长安镇乌沙社区一辆押款车被一名男子用石头、水泥块等物砸坏玻璃。接报后,乌沙派出所民警迅速到场处置。
据了解,一辆押款车执行押运任务途经乌沙兴三路路口附近时,被一名男子黄某(江西人)用石头、水泥块等物追砸车辆,导致车辆玻璃破损。车内押运员多次劝阻无效后,开枪射击导致其受伤倒地。黄某经120到场救治无效死亡。目前,警方已经派出刑侦人员到场处理,事件起因及经过还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破裂的车窗


▲严重破碎的车窗玻璃

押运公司称使用的是橡胶子弹

昨日晚间,运钞车的所属公司东莞市骏安押运有限公司对外称,经初步调查,事件系因男子砸击车窗,押运人员感到人身及押运财产安全受到威胁。该公司称,护卫人员是在多次警告无效的情况下才开的枪。

该公司以邮件形式书面回复记者称:
2016年10月27日12时许,东莞市骏安押运有限公司的一辆押运车在执行押运任务时,行驶至长安镇乌沙工业区路段,遭遇一名男子对车辆右侧玻璃猛烈敲打。见此情形,司机立即把押运车辆驶往前方一警务室,但该男子一直紧贴押运车辆并拿着砖头一路追赶,连续砸车,司机无法安全迅速驶离。很快,车辆右侧玻璃被严重砸裂,车上护卫人员只得打开射击窗口大声警告该男子,要求其停止袭击车辆。另一护卫人员立即报警。但是,该男子一直不予理睬,继续疯狂砸击车窗,押运人员人身及押运财产安全正受到严重威胁。在多次警告无效、情况十分危急下,护卫人员使用防暴枪(橡胶子弹)鸣枪示警,肇事男子中弹倒地,经120救护车现场抢救无效死亡。事件发生后,公司领导第一时间赶往现场,全力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并进行各项善后工作的处理。

▲现场挤满围观的群众


▲当地警方派出刑侦人员到现场


▲下午2时左右事发现场解封

事件发生后,押运员该不该开枪引发网友讨论:

@Kr_LawRenCe:我问了在押运公司上班的朋友,他说这种情况都有预案机制,直接加速驶离现场,因为首要任务就是保护钱财而不是击毙劫犯,他说除非前方也有劫犯进行暴力阻拦,逼不得已的情况下,他们才会打开保险栓准备射击,他也说不想多做评论,但是这种情况徒手可以直接拿下滋事者,有没有必要开枪还是等检方调查吧。@囍彡妮:太可怕了,竟然开枪射击手无寸铁的百姓!毕竟是一条命啊!@民国之子:虽然男子自己找死,但开枪击毙有点过了。
律师认为:如果押运员和死者因民事纠纷发生争执,那么押运员不应盲目开枪,开枪行为的合法性值得质疑,有待警方调查;
资深银行安保人士表示:押运员的枪支需在运钞车、押运员受到严重威胁时使用,开枪前一般还需口头、鸣枪警告,如果是押运员和人发生纠纷(如交通纠纷),则不能使用枪支;​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的有关《规定》四种情况可使用武器:保卫目标受到暴力侵袭、押运人员武器遭暴力抢夺、护送现金等的交通工具遭暴力劫持、运送车辆的驾驶人员人身遭暴力侵袭,非开枪不能制止(自卫)时,才可以使用武器,使用武器前还要口头或鸣枪警告等。
目前,事件起因及经过还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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