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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南宫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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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死了还要补缴社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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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06-17 16:03:3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东
不可能吧,人都死了还要交违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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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06-17 18:27:3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上海
拿退休工资才补交,人死了还补交,什么道理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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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06-17 18:29:5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东
这个要看具体情况。所谓买断工龄,是指1992年四月以前在集体企业工作过的,根据人社局工龄认定的依据,补交少部分钱则可有视同缴费年限的记录,这对将来退休是很有好处的。至于补交之前单位欠费,这是由于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按月足额缴纳五险,若发生欠费,则不能享受相关待遇。你亲戚的这种情况,本来应该由用人单位去办理,但有个别无赖单位长期欠费,导致职工权益受影响,有些职工会因为某些原因会选择自己出钱补交自己的欠费,以便自己工作流动。你可以到人社局投诉用人单位,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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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06-17 18:38:4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东
社保局属于经办机构,用人单位扣了保险费用却未交到社保局,已经违反劳动法,是用人单位侵害了职工权益,若社保局已经向用人单位发出了催缴通知书,用人单位故意拖沓不交,社保局已上报人社局相关部门,那社保局工作职责已尽到。从你写的字面意思来看,社保局工作人员回答,需补交之前的欠费才能办理,无明显过错,只是这笔欠费应由单位缴纳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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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06-17 19:36:5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东
大冬瓜 发表于 2017-6-17 18:38
社保局属于经办机构,用人单位扣了保险费用却未交到社保局,已经违反劳动法,是用人单位侵害了职工权益,若 ...

你说的在理。其实一味的投诉也不是办法,首先应该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不要动不动就对立起来,真正的领导会亲自管么,还不是窗口人员办理,静下心来好好说,未必然他敢把应发的钱放入自己口袋?有时是没有全面理解造成的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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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06-17 20:04:4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东
在职死亡退保,除了个人账户退还,还有丧葬费和抚恤金,再加上利息,这个要办理时由系统计算后才知道多少钱,根据我们以往的经验,缴费满三年以上的,最后退还的都比交的多。前面有几个网友有点个人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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