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网友爆料:公示,就是要让大多数人,特别是利益关系人知道,可是竟然有这样的“公示”,绝大多数人都不知道,悄悄地就完成了。代表,前提是委托,没有委托,根本不存在代表,这两种怪事,都让宜宾翰林府邸业的主们摊上了,事情是这样的:
在绝大多数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宜宾翰林府邸小区16栋就动工建设一所医院,小区业主知道之后,即通过实名签名,网络投票的形式强烈反对。
作为特种行业的医院,对医疗废弃物的隔离处理条件、医疗废水的排放、处理条件、传染性疾病的隔离条件、消防疏散条件、公共车位预留......等等有严格求,而翰林府邸小区在规划设计时没有按医院的标准进行,无法满足上述条件。
更为重要的是,主管部门和医院没有征求小区住户的意见,在业主发现医院建设后向他们询问时,对方仅出示了物业的“同意书”,同时说进行了“公示”。
对于这个事情,我们提出以下两点意见:
1、有关部门出示的物业“同意书”,我们表示不认同。物业在没有取得业主同意的情况下,无权代表业主同意任何对业主利益造成影响的项目建设,因此,该“同意书”不具备法律效力。
2、作为一个两千多户的小区,主管部门所谓的“公示”,三分之一,四分之一,五分之一的业主,甚至连十分之一的的业主都不知情,请问,这个公示绝大多数利益关系人都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因此,这个“公示”涉嫌造假,和前面所提的“同意书”一样,不具备法律力。至于这个造假的“公示”是否存在猫腻,我们不做猜测。
小区业主通过网络投票,实名签名表达了自己的意见,并已依法向相关部门提交了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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