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29日20时14分,交管五大队值班民警接到指挥中心指令称:在临港新路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有一辆电动车自己翻了。
值班民警接到指令后立即与报警人联系了解相关情况,报警人称:他父亲骑电动车自己翻到坡坎下面去了,目前已经在120救护车上,前往医院进行抢救。
因事故现场在处于乡村小路,值班民警经过多方询问后于2016年11月29日20时40分到达事故现场,并立即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对周围群众进行走访调查。经现场勘查:
(1)、事故地点为乡村道路,水泥路面,路面干燥,没有路灯照明。事故地点恰好是一户住家自己修的一段辅路路口,该段辅路直通住家场坝,因这段辅路连通乡村公路,故占用了部分乡村道路,在乡村道路上行成一段高度10公分左右的路梗。路面宽度4.3米,最窄处(路梗边沿距边)2.96米。
(2)、路面没有散落碎片及散落物,路梗上有轮胎压痕,距事故地点10米左右有一条刹车痕迹。
乡村公路路面边沿停放有一辆牌号为川Q17XX83的电动自行车,电动车车身没有与其他车辆刮撞的痕迹,仅有一些擦痕,经现场勘察以及第二天早上的再次勘察,该痕迹是电动车在侧翻下坠或者被拖上坡坎的过程中与坡坎刮擦产生的,车身痕迹与坡坎痕迹吻合。
坡坎下方有一摊血迹,血迹旁边有一黑色毛线帽子,经事后询问伤者儿子证实,该毛线帽子是伤者杨某明的。
(3)、经现场询问围观群众,无人看见事发过程,仅仅有人听见一声巨响,然后从家里出来发现一辆小型货车经过,且这辆货车有突然刹车的现象。但是没有看清楚车辆牌号、颜色等其他特征,也没有看见货车驾驶员的面貌特征。
在勘查完事故现场后,民警于2016年11月29日21时50分赶到宜宾市第一人民医院了解伤者病情。
11月30日10时许,民警带领事故值班人员前往来距事故现场约500米左右的永中驾校训练场查看监控视频。
因事故现场周围无任何监控摄像头,永中驾校监控为距离事故地点距离最近的监控,且该摄像头为事故现场的必经之路,因光线原因无法看清监控视频中过往车辆的特征及牌号。
11时30分左右,伤者杨俊明儿子杨某富来到交管五大队了解事故有关情况,民警与其进行了沟通和交流。并对杨某富进行了询问,了解杨某明事发当天的有关情况。
12月1日至6日,民警多次对事故现场周边居民进行走访、询问,并调取了永中驾校、公安天网以及高清监控摄像头录像。
直至2016年12月7日上午,伤者杨某明家属来到交管五大队,向民警提供线索:他们经过自己调查,找到了事发时经过事故地点的嫌疑货车牌号及货车驾驶员的住址。
随即,民警及伤者家属一起来到了嫌疑驾驶员家里与嫌疑驾驶员杨某友取得了联系。
20时30分许,杨某友驾驶嫌疑货车川Q5XX68号轻型货车来到交管五大队配合调查,民警立即查看了嫌疑货车,未发现有任何刮撞痕迹,对嫌疑货车进行暂扣,并对杨某友进行了询问。
2016年12月9日10时许,民警再次来到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对事故电动车及嫌疑货车的车体痕迹进行勘察, 11时许,民警与伤者家属一起将事故车辆驾驶到事故现场进行侦查实验,并再次勘查了事故现场。
经侦查实验:若货车车轮压路梗行驶,因抖动原因会发出很大的响声,且货车左边有足够的会车空间,能顺利会车。若货车车轮不压路梗行驶,此时会车较困难,必须要停车避让。
民警通过多次对监控视频和事故现场的对比和分析,于13日与伤者家属一起再次进行了侦查实验:从永中驾校监控到事故地点约500米,驾驶电动自行车从监控到事故地点约需90秒,驾驶汽车以时速30公里从监控到事故地点约需70秒。
因光线原因,确实无法从永中驾校的监控视频中辨认杨某明通过监控的具体时间,后经杨某明家属多次辨认,指认于2016年11月29日19时58分43秒驾驶二轮车经过监控的是杨某明,时隔2分42秒后,嫌疑货车于2016年11月29日20时01分25秒经过监控。
2016年12月22日10时许,经司法鉴定所鉴定(川正刚司鉴所【2016】车鉴字第1682号):川Q5XX86车与川Q17XX83超标电动自行车不具备发生过擦挂的条件。
民警电话通知杨某明家属到交管五大队领取《司法鉴定意见书》,杨某明家属于12月26日来交管五大队领取了该《司法鉴定意见书》。
2016年12月28日09时许,民警再次来到宜宾市第一人民医院了解伤者情况,提取了杨某明的病历并送到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大队,经交警支队事故大队与交管五大队研究后,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
2017年02月09日,交管五大队为该事故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证明》(公交认字2017第00101号),因杨某明亲属拒绝领取,民警于2017年02月12日将该《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邮寄送达给杨某明亲属。
*事件回顾
2016年11月29日晚,一场在宜宾市翠屏区新路村的卫生院门口发生一场不幸的车祸事件!受害者是一位6旬多的老人,这是老人跟家人说的最后一天上班生活。
距离家的真的就只有那么几十一百米那么远一点,一分钟的车程不到,发生了这场悲剧!让逝者家人心寒!本人是这场六十旬受害者的孙女。回想起那天的情景还在跟爷爷对话一般!但怪世事太无常。一切发生的都那么突然!
11月29日晚家人正在打电话问爷爷什么时候下班回家,老人说正在加班,然而老人下班打了电话给家人准备晚饭,回家不过半个小时,半个小时后家人打电话给老人却一直都在呼叫没有老人接电话的回音。
具时间段住户家人的提醒,当时有一个穿路车以很快的速度经过有很大的声音,跟老人车祸地点正好是很窄的一个地段,老人正被挤下一个坡的坎!
造成大脑部分粉碎性骨折,肋骨也断三根,肺部严重损伤,敢问,单纯的老人摔倒怎么会造成那么严重的损伤!
更奇怪的是,老人摔倒是往右,所有的伤势都在老人的左边,请问这些疑点,交警怎么解释,怎么不继续查,老人送进重症监护室七天才找到嫌疑车辆。
穿路车跟老人碰撞的地方,地上有跟大的一道车轮印,老人撞倒下十多二十米的地方一道刹车线,敢问要有多快的速度,司机才能撞到人以后那么远才刹住车!
家人急切的心情想找到司机,而交警给我们的答案一直都是没有证据,证据不足。让我们自己找证据。我们家属那么有能力,要你们交警,警察干嘛,你们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哪儿?去哪儿?
七天后找到嫌疑人解释刹车线是看到了一只猫过马路。老人住院两个多月,一直都在等结果,都说老人是自己摔的!这样要走程序那样要走程序,那突发事件发生的时候,程序下来人都撑不住了,家属借着几十万的医疗费用为老人治伤,怎么没人管?
请广大的网友们有意见提示的请支个招,我想为爷爷申冤,不能放肇事者逍遥法外,以慰逝者在天之灵!
来源:宜宾零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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